为做好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答辩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相关人员做好相应工作。
1、凡是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提出答辩申请,经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答辩。答辩时应提交论文正稿,论文其他资料的也一起提交。提交答辩申请时间最迟不超过5月14日下午下班前,答辩申请表交到到学院办公室邓智琼老师。
2、成绩评定分为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答辩委员会评分和综合评分。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答辩委员会评分按照评分标准评分(本科生论文指导手册中有规定),原则上先由评阅人评分,各位同学务必在5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论文交给评阅教师评阅,如果超过5月15日没有将论文交给评阅人评阅,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严格控制优秀率,评阅人由答辩小组长指定。
3、答辩时间安排:答辩统一安排在5月19日。答辩顺序由各答辩小组确定,如果个别同学需要调整答辩时间,在答辩申请表中可以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二次答辩初步安排在5月25日下午。
4、答辩地点:1-201,1-202,1-205,1-206,1-207,1-208,1-210。
5、答辩程序:学生陈述论文、答辩组成员提问至少3个问题,学生回答问题。学生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每个学生答辩总时间不超过12分钟。
6、答辩期间,答辩委员会体体成员应及时参加答辩,同时欢迎其他教师和学生参加论文答辩会。
7、答辩结束后,学生应根据答辩委员的要求修改论文,连同答辩稿一同装袋上交。
惠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格.doc
生命科学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doc
生命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doc
生命科学学字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doc
学术诚信声明.doc
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