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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转型发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纪要

日期:
2016-11-18

    2016年11月8日上午,刘晟书记、彭永宏校长在行政楼612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惠州学院转型发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解读省教育厅文件精神

会议学习解读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名单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学校就转型试点的三项任务和要求:

1.在原申报材料基础上,围绕转型发展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研究本校现实基础、优势特色,组织专家开展论证,并于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2.充分认识转型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全面深化改革,主动融入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把办学思路转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上;

3.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采取“一年一次评价、四年整体考核”的绩效考核办法,考核转型试点高校工作推进得力与否和建设成效情况。视考核情况,决定给予资金和政策倾斜与否情况,学校要根据上级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确保转型工作落到实处。

二、会议听取原转型发展方案编写组关于方案修改的意见

会议指出,转型发展方案是我校未来四年向应用型转型发展的工作指南,要通过四年的转型发展建设,使学校将成为省普通本科向应用型转型中具有示范性、代表性和特色性的试点高校。那么我们必须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紧密结合惠州及周边区域特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深度对接惠州及周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这高校的四大功能,定位自身发展目标,建立转型任务项目化体系,项目化的分解具体建设任务。根据地方政府、企业、行业需要的人才类型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特有的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地方政府、企业、行业需要的技术创新和转化应用,挖掘对应学科领域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服务,努力为地方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总之,要把转型的任务具体地落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产教融合上、校政行企合作上、培养应用型人才上。

会议要求,各撰稿负责单位和责任人要对应原转型发展方案编写任务的分解表,负责各部分内容的修改完善。一是转型的“总体目标”需要进一步凝练、鲜明,“具体目标”要在充分研究地方政策、我校现实基础和优势特色下,进一步清晰准确。二是“建设任务”要充分分解“具体目标”,建设任务的(二)-(九)需要充分印证办学观念的各项转变任务,以项目化的形式具体呈现,九大建设任务需要项目呼应,逻辑一致。三是项目化分解的建设任务需要与现有的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省市共建协议、加强理工类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相呼应、相一致,转型发展方案中各个项目化的任务,要有细化的分解方案,形成实施工作表,便于自查和学校评估。四是管理体制综合改革方面,各项目内容要能够相互支撑,不矛盾不冲突,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教学科研评价体制创新要与现有的《惠州学院科研体制机制实施办法》相配套,能实实在在推动学校发展,扬长避短。五是学生学业成就评价体制的改革,要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配套,相互支撑。六是优化资源配置机制,既要有符合推动学校总体发展的机制,又要有适应不同学科特点的分解机制,进而能够高质快速的推进学校发展建设。七是在“建设任务”的(三)-(七)大项,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自身的学科专业特点和优势力量,紧密对接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方向和产业发展、升级方向,深度校政行企合作和产教融合,订单式培养人才,订单式服务地方。八是“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仍需要广纳渠道,制定切实可行的引进来、走出去创新举措,发挥与地方产业发展方向相对应的企业、行业力量,发展建设适应地方需要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调整现有师资结构。九是校办要统筹惠州市的各类信息、政策,形成信息响应机制,确保惠州市的信息在校内畅通、响应及时。十是各二级学院要有各自的转型发展方案,在学校总体方案修订完成后,十二月初逐步形成。

会议强调,转型发展方案的修改,关系学校的前途和发展,各职能单位和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仔细研究地方需求,科学合理的制定目标和任务,项目化的分解任务,理清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的达成目标,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凝神聚力、通力合作,力争通过“一年一次评价、四年整体考核”,到2020年形成有惠州学院特色的应用型转型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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