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校级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浏览次数:158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规范管理,教务处将于本学期抽取部分2019届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校级答辩。具体通知如下:

一、抽取学生人数

校级答辩将分文科、理科、艺术三个组别进行,教务处将于4月12日按每个专业随机抽2位学生参加校级答辩。2015级有48个本科专业,共计抽取96位学生。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不再参加二级学院组织的答辩。

二、操作程序

(一)确定答辩学生。教务处将于4月12日公布参加校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名单,由各二级学院按此名单及时通知学生做好相关准备。本届校级答辩初定于5月10日举行,学生必须于答辩前一周(4月29日)将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定稿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由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查重系统管理员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学生此时所提交的定稿毕业论文(设计)即为学生用于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逾期未向二级学院提交定稿将视为自动放弃答辩。如抽取的学生论文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30%)的学生A),由指导老师审核确认不存在抄袭行为的可直接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和校级答辩;如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学生B),不允许参加第一次校级答辩由所在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按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后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不大于30%由指导老师和所在二级学院指定的另外一位审阅人进行审核确认无抄袭行为后方可参加第二次的校级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和答辩且最终成绩不能评为良好等级复检仍大于30%则按检测结果类别为C类进行处理;如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50%的学生C),取消该生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和答辩资格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需填写《惠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抄袭认定表》(教务处网站可下载,一式两份,一份学院保存,一份报教务处实验实践科备案),并负责通知学生本人跟随下一年级学生重做毕业论文设计)。

(二)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各二级学院须组织相关教师对符合参加校级答辩资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并在学生的成绩评定相关表格上填写指导老师及评阅老师意见。

(三)提交材料。要求各二级学院于4月30日前将参加校级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材料集中统一交教务处实验实践科(行政楼421室)。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纸质材料须独立装袋,且在袋面上注明学生的院别、专业和姓名,材料包括:成绩评定表格(须填写指导老师及评阅老师意见)、中国知网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简洁版)及论文定稿等。其中论文定稿要求一式7份,其余材料一式一份。逾期未向教务处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材料接收联系人:李老师,办公电话:2529677

三、校级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初定:2019年5月10日(周五)

2、答辩程序:

1)答辩前一周,教务处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一览表。

2)答辩进程:答辩小组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及题目——学生陈述及作品展示(10分钟)——答辩小组提问——学生回答——答辩小组总评分。

3每位学生均须使用PPT电子材料进行答辩陈述每位学生答辩总时长控制在20分钟左右。